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1年,2020年公司做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号汇源大厦708室。首席合伙人肖东义。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5,919.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67.1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98.35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执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及纪律处分0次。1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国璋:从业30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1994年6月,加入舜天信诚18年。近三年为新三板公司山东同科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8月起为交大昂立年报审计提供服务,作为签字合伙人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舜天信诚合伙人,从业21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2003年10月,加入舜天信诚18年。近三年为山东圣邦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8月起为本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方面技术咨询)。2019年开始在舜天信诚执业,2023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及上市公司年审项目的质量复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杨国璋、注册会计师王忠军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自律监管措施、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人蔡颖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详细情况详见下表: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总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不变。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做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拥有相对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舜天信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96万元,内控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邮编:200233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委托人的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24年10月21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会前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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